琥乙紅霉素顆粒(利君沙)的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H61021713,有效期偉24個(gè)月,遮光,密封,在干燥處。主要成份為:琥乙紅霉素(紅霉素的琥珀酸乙酯),那么琥乙紅霉素顆粒(利君沙)的注意事項有哪些?
琥乙紅霉素顆粒(利君沙)的注意事項是:
1.溶血性鏈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療時(shí),至少需持續10日,以防止急性風(fēng)濕熱的發(fā)生。
2.腎功能減退患者一般無(wú)需減少用量,但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。
3.用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。
4.患者對一種紅霉素制劑過(guò)敏或不能耐受時(shí),對其他紅霉素制劑也可能過(guò)敏或不能耐受。
5.因不同細菌對紅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異,故應做藥敏測定。
筆者提示:通過(guò)以上介紹希望各位患者能夠準確了解藥物并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。保證自己的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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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實(shí)習編輯:鄧潔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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